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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ev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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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生命的十字路口
文章: 146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18&t=1061428

請樓主有空看看這裡,
您要求的『NP後過戶』處於法令規範與實際執行的模糊地帶,

我的解讀是
若照法律走,NP後如果你終止使用這個號碼
(所謂過戶也要你先終止使用這個號碼才能給別人用,除非因繼承而由繼承人繼續使用者,或因公司合併而由存續或另立之公司繼續使用者),
這個號碼遠傳就該還給威寶,而不能讓另一人來承租。

而所謂「特殊流程」,我引用01網友「推倒胡」所言
『........所有業者其實也都知道NP門號不能過戶(沒有一個敢大喇喇的跳出來嚷嚷),重點在主管機關及移出業者實務上都難以查核才會造成NP用戶被某些業者偷跑過戶。

另一方面對業者來說,NP量佔用戶比率並不那麼大(我講的是純NP,不包含同一業者2轉3),而用戶實質在他業者手上,就算檢舉了也贏不回用戶(拿回一個空門號也沒用),損人不利己的情況下當然不會拿這小事去破壞彼此和諧,因為大家在很多事情上還是碰得到面!』

雖說如此,但相信遠傳也不會將這個「可能違法」的權力隨意下放,
這位服務人員很可能並沒有這個權限,只能照法令提供服務。

綜上所述,個人推測
服務人員不是專業知識不足,也非想愚弄消費者,
而是遵照法令執行。
當消費者回威寶確認過了(算跟同業打聲招呼,是客人主動要求的,不是我們硬要吃這個門號),還怒氣沖沖的,當然就請示一下可否用「特殊流程」來辦理過戶。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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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所不能,有所不為

舊 2010-11-21, 02:55 PM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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