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看到央視的無責任剪接報導,又加上前面幾位的新聞轉貼
感覺會告不贏...
甚至告到國際仲裁都可能因為他們的人做儰証贏不了!
現在我們最有利的證據是緯來錄影...連政府新聞局都只能拿出這個,
但是對方有:
規則更改權+規則解釋權+儰證人選擇權+亞跆盟敢公然說謊+世跆盟敢無條件配合+中國主辦單位的"善意"+央視敢無責任剪接...
主辦國+國際運動組織聯手婊我們!
我看是凶多吉少,
甚至還要被這兩國誣陷我們就是作弊...做賊喊抓賊!
如果發展成這樣我們該怎辦?
想一想真是沒有天理,跆拳道我們一定要去參加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