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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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enly
所以小弟之前有說明, 嚴格講起來楊淑君當時上場前被要求拆下兩片感應片是不合理的
因為等同於他的腳後跟是沒有感應片的, 對手的二代墊子襪是買來就已經縫好在裡面的
這個當下教練應該馬上反應並提出詢問為甚麼要拆下
有部份網友引述報導 楊淑君 ''多帶'' 兩片感應片試圖作弊的說法是不正確的
PS: 該位代理商經理 蔡智凱 昨天再與轉撥單位電話連線中也提到, 感應片跟魔鬼氈形狀位置是固定的, 不可能多貼上去 (一個位置貼兩片)
教練與選手的後勤 support 該打沒錯
可是 ''作弊'' 這種說法是對選手極大的污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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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不合理,不應該單看襪子怎麼設計,還要看到底規則是怎麼訂的。
雖然土共講的話有可信度的問題,但以他們叫囂的程度,
相信背後真的有白紙黑字的規則在支持。
畢竟當場我們的教練跟選手都接受了,主審跟裁判等也都沒意見。
對這電子襪該有多少感應器,他們絕對是專家不是?
出事以後也沒有任何的回應跟新聞稿,
指出規則對這方面模糊不清之類的,
也沒有任何反駁腳後跟規則上不允許有感應器的說明。
所以我覺得雖然感應器數量上不合理,
但是再相關情報釐清前,只能先當規則訂定的很奇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