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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海人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63
引用:
作者dodomo
大家都非常同情楊淑君
對判決程度也感到不解
但這是選手本身的責任及問題

自己的比賽
本就應比他人(教練等)更注重
規則、裝備、備用等細節才是
但選手一副完全不清楚的模樣
很明顯地確實是有嚴重的過失

此外,體委會雖是主管機關
但權責劃分應只到跆拳道協會
或實際負責亞運跆拳道培訓的人員而已


事件剛發生,消息混亂不實
過一陣子,事情才會明朗化
實情及細節才會一一逐漸呈現
現下定論、或評判,言之過早



前面很明確的指責了某些人,最後又丟出現下定論言之過早....
     
      
舊 2010-11-18, 12:47 PM #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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