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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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odomo
大家都非常同情楊淑君
對判決程度也感到不解
但這是選手本身的責任及問題
自己的比賽
本就應比他人(教練等)更注重
規則、裝備、備用等細節才是
但選手一副完全不清楚的模樣
很明顯地確實是有嚴重的過失
此外,體委會雖是主管機關
但權責劃分應只到跆拳道協會
或實際負責亞運跆拳道培訓的人員而已
事件剛發生,消息混亂不實
過一陣子,事情才會明朗化
實情及細節才會一一逐漸呈現
現下定論、或評判,言之過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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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倒是認為,
這件事情責任不該推給選手。
應為選手們更應該操心的是身體狀況的維護,對手的攻擊特徵喜好等。
而不是新襪子舊襪子那個能用或要怎麼貼感應器,這些應該是要交給信任的人或團隊處理的。
就算是真的要上戰場定生死的戰機飛行員,
起飛前也只是粗略的檢查飛機的零件及掛載等,
不會搞到每個維修蓋都打開檢查一遍的地步。
所以我認為不要太苛責選手,選手可以對自己的器材掌握度高是好事,
但並非必要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