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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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虎斑貓
雖然理性討論的空間大概已經沒有了,但我還是說一下早上查資料的發現。
所以當楊在試踢後被裁判發現多了那兩片晶片,雖然立刻到場邊撕掉,但是依照前述規則,裁判已經有權在開踢之前將楊直接判輸。當然我認為裁判長直接就裁定楊輸而不是扣分,似乎判得過重;不過規則事先就訂在那邊,裁量權已經落到人家手上,能申訴成功的可能性並不大;大會的檢錄裁判顯然有疏失,但就算大會宣布懲處檢錄裁判也無濟於事--就好比棒球比賽在事後從錄影帶發現某個裁判有誤判而加以扣薪或停職,也不會去改變已經完成的比賽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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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賽前直接判輸,倒還沒那麼生氣...都9:0了才判~說不過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