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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watarias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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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202
引用:
作者Elros
裁判長=/=主審

這場下判決的主審是馬來西亞籍
(去場邊抗議我們使用不合格電子護具的是韓國隊的工作人員)
而韓籍裁判長打算藉此停我們權
但是一開始說我們護具不合格 請我們更換 並在更換後認定合格的是對岸的檢錄人員
(目前PTT認定最有嫌疑的犯人就是他)


打不贏來陰的阿~

這樣的比賽...

真的有參加的必要嗎????
舊 2010-11-17, 12:37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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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watariaska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