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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恭喜獲得「法官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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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eye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90
引用:
作者
Alex1020
你跳很大ㄟ!
你連誰是原告誰是被告都搞不清楚了
是陳X中告壹週刊,壹週刊只不過拿個SIM卡資料就把陳X中打趴了,還那麼囉嗦找什麼妮可
陳X中心裡沒鬼早就告刑事附帶民事賠償了啦!還在跟你找什麼證據
拿個SIM卡資料就打的趴? 這是說以後啥婚外情拿個SIM卡資料就可以判定?
這個結論不是用"推論"出來的嗎?
被點名的說沒有,點名的也不找出當時提供資料的人來對還自己清白
在我看來兩方都有問題
2010-11-17, 11:08 AM #
146
cheney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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