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w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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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cheneyen
說實話,如果我是被誣賴的,我想整那個賴我的人,我也會學那個提告人(如果真的如同原告所說的,他不用負舉證責任)
反正持續上訴,老子就是不出庭,慢慢折磨被告
等到三審要定讞時,再提出關鍵證據一次擊倒對方,這樣會更爽
對付敵人,最殘忍的不是讓他一槍斃命
而是讓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甚至連下一步我要走哪一步都不清楚,這樣才有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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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是那樣,那應該刑事民事都告才夠本,不會只告民事,這件事最詭異的地方就是明明舉證就可以還他清白,竟然會抵死不從  ,而且只要舉證了選舉是一定上的(雖然不提出證據也有機會上),實在很難讓人不相信他沒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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