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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ype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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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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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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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heneyen
說實話,如果我是被誣賴的,我想整那個賴我的人,我也會學那個提告人(如果真的如同原告所說的,他不用負舉證責任)

反正持續上訴,老子就是不出庭,慢慢折磨被告

等到三審要定讞時,再提出關鍵證據一次擊倒對方,這樣會更爽

對付敵人,最殘忍的不是讓他一槍斃命

而是讓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甚至連下一步我要走哪一步都不清楚,這樣才有快感


如果真是那樣,那應該刑事民事都告才夠本,不會只告民事,這件事最詭異的地方就是明明舉證就可以還他清白,竟然會抵死不從 ,而且只要舉證了選舉是一定上的(雖然不提出證據也有機會上),實在很難讓人不相信他沒做
     
      
舊 2010-11-17, 08:40 AM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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