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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妓案 陳致中控告《壹週刊》遭駁回
地方中心/高雄報導
前總統陳水扁兒子陳致中控告《壹週刊》報導他疑涉召妓案,7月間向高雄地方法院提告壹週刊損害名譽,要求回復名譽和求償200萬元,高雄地方法院今天(16日)宣判,全案予以駁回。召妓案還是一團謎雲。
《壹週刊》在7月間日以陳致中召妓為封面,指出3日凌晨陳致中疑似買春,還拍到應召女妮可從陳致中座車離開的畫面;這位應召女郎也指認,跟她從事****易的男子就是陳致中,整起報導可說是震驚全國,陳致中澄清絕對沒有買春,並指這部被拍到的車子在6月就已經借給林姓友人林偉斌使用。
陳致中控告《壹週刊》報導他疑涉召妓案,向高雄地院提告壹週刊損害名譽,要求回復名譽和求償200萬元,法院審理過程中,陳致中多次以忙於選舉為由而未到庭,委由律師羅鼎城出庭,對於傳喚的相關證人亦未能佐證控方的證據,因此法官審理後,全案予以駁回。
這宗召妓疑雲也衍生案外案,陳致中因不滿國民黨立委邱毅多次在電視上公開指稱他涉嫌召妓、透過黑道對應召女「妮可」施壓等發言,向高雄地方法院遞狀控告邱毅損害名譽,求償200萬元,高雄地方法院本月11日開庭辯論終結,將於11月25日宣判。
邱毅也反控陳致中涉嫌加重誹謗案,兩案高雄地檢署幾度開庭,邱毅與陳致中出庭時各說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