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運輸系統應該要優先強力檢討看看哪邊還可以加強跟改進。
回過頭來看那個一年兩萬六千張罰單~~應該也要分析一下那些是陷阱造成的,強力的取締如果可以降低兩萬六千張罰單,真的有必要取消禁行機車道嗎?我這邊講的強力取締包含那些路邊的違停,直接就把車扣起來一個星期,保證有效,機車亂違規的通通去上講習,反正多多複習有幫助。
在路上亂騎車亂開車的一堆,這些沒矯正之前,你要讓車流更混亂也是可以拉,反正少掉一點亂來的駕駛交通也會好一點,不過這個代價就看值不值得了。
引用:
作者orea2004
鼓勵搭乘大眾運輸跟改善機車路權是兩碼子事。
就像餐廳環境不好跟你要吃麵還是吃飯沒有關係一樣。
不管大眾運輸在怎麼完善,還是有人會選擇騎機車。
即使大家有錢到都可以買得起養的四輪,也還是會有人選擇騎機車。
即使提高機車使用成本,也一定會有人會選擇使用機車。
你不能因為要推廣大眾運輸,就搞爛機車應有權益。
應該是想辦法提昇大眾運輸的誘因才對。
今天只要有人不管任何理由選擇使用機車,相關單位就應該保障
使用者應有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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