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finalhope2010
如果因為他們的施工~日後路牌或者支架調掉下來?路上不是沒有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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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也只能等發生事故了才能引用這些條文來起訴.
不然有人拿把刀在大街上逛, 法律就可以判他殺人罪嗎?
再說, 日後標誌或支架掉落, 原因是否和這些人的行為有直接關係,
也要經過調查, 如果是道路養護單位未按時保養維護所導致,
那責任是養護機關要負的.
就算和這些人切割支架有直接關係, 但養護機關既然已經知道這些行為,
也還是是負起復原之責(或訴諸法律要求這些行為人復原),
復原後當然要驗收以確認支架強度達到原始設計標準,
所以日後若因此發生事故, 責任恐怕還是養護單位要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