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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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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634
那狗頭標誌 + 黃金狗蹦米芳 ... 似乎不是很恰當 . 可能會把一些消費者區隔出去
總感覺是賣狗食 + 狗在爆米花堆中跳完才賣出

商品標誌如同話語說服術
話是對人說的 = 標誌是給人看的
若話語或標誌以自我主觀喜好為依歸 ??

看來是好人幫工程 ..... 保重
舊 2010-11-14, 09:45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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