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操級廢員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9
您的住址: 操到死的勞改營
文章: 119
引用:
作者finalhope2010
這個用公共危險罪起訴我想一點都不過分吧


中華民國刑法: 公共危險罪
您可以看看新聞中的行為可以用哪一條來辦?

以刑法來說, 道路主管單位大概只能用"毀棄損壞罪來告.
舊 2010-11-14, 09:20 AM #1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操級廢員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