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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nousde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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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nousdeity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A ROD
檢察官說的 , 我當然認同啦 , 恭喜你 ...

只是有人發表了錯誤資訊 , 我當然得說明一下 .
警察哪來的審判權
好笑的是 , 這傢伙從一開始就喜歡吐我的法律知識 ,
害我都被身邊的人笑 吐我的吃飯工具耶 ..
他喜歡在這邊發表一堆法律謬論
經糾正之後 , 開始漠視 , 然後又開始打我的身分 , 想要把
我跟 s 掛鉤 ... 從以前開始就只能玩這招

我從來都不想戰 , 發表我的意見 , 不是要跟你們戰 ,
自始自終 , 我都在外面看你們互鬥 .


想拉你們一把 , 但是還是有人禁不住而競相往下跳 .
我也沒辦法啊

我的疑問...不是學生對吧?
那法律系畢業?沒有?
律師身分?也沒有?
鴿子?調查員?也不是?
以上最起碼算科班出身....
但我很難想像事關專業會寫出這種內容

那再次之....代書、基層公務人員(OR應試者)
這個LEVEL就差很多了....
真的懂得不會不知道自己講的話有什麼問題....
就這樣...
 
舊 2010-11-13, 02:58 AM #7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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