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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bsd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1
文章: 957
引用:
作者A ROD
你要我感到恐懼 , 然後去告你嗎 ?
你認為我比較能說服法官 , 還是你 ?

我是說過 , 網路事網路解決 . 不會告人的 .
但是我呼龍大家的不行嗎 ?

有些事情要有分吋 , 對事不要對人 .
好心的幫你們解釋一些問題 , 不要搞到我都毛了 ,
你不會更有利的 .


你自己跟陽光講,說要告風俗是陽光
結果不敢告,告其他人,想找台階下結果兩次都
舊 2010-11-12, 01:26 PM #7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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