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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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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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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4,466
引用:
作者orea2004

不管是m01還是pcdvd,很多人都是只看標題跟發文的人然後看到是某人發的文。
然後就針對主題開始用以前的恩怨批評發文的人,連內容都不看。


所以很多人根本就沒有注意到新聞內文說的狀況就開始批。
內側禁行機車,停等區就卻劃在內側,請問不違規走內側車道
是要怎麼進入停等區?認為這樣規劃合理的人請指導一下。

說到台灣停等區的設計根本就是半套的規劃。在台灣同車道並行是違規的。
但是後來的機車如果要進入停等區,除非他會飛,不然不在縫隙裡面鑽
根本沒辦法進入停等區。但是如果要大家遵守不得同車道並行的規定的話,
停等區會變得形同虛設。

那個路口的機車停車格重畫了不知幾次
有時只有一車道,有時是外側兩車道,有時是四線道中間兩線道,也有過三線道的寬度
反正就是重畫好多次,但路邊違停的車輛從來不會被取締
即使警察就在天橋上,即使警察就在路口拿指揮棒玩搖搖樂

引用:
作者orea2004
另外,天橋應該要在,該塗削的是斑馬線。

如果沒弄錯的話,斑馬線是因為公車專用道的出現,才開始有
一開始只有北側有,再來加上東西側,最後南側才加上去
要不然,那個路口本來是沒斑馬線的存在,只能走天橋
所以會變蚊子天橋,該怪設計公車專用道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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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0-11-12, 11:29 AM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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