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notee,
謝謝關心~
我在台北這邊待快10年了, 所以親身體會過 "禁行機車道" 被濫劃&爛開單的狀況.
自己近10年來, 只有被開過3次單:
第一次是禁行機車道, 在民生西路上雙連捷運站口前, 該處剛好是上班時間, 捷運口一堆小黃併排要載客沒取締, 卻開禁行機車單.(有常經過該處的想想就知道那邊幾線道);罰單卻是快滿3個月才寄台中家戶籍地,怎申訴?
第二次是下班時間的市民大道, 大家自己也想想那邊的車流, 該照片旁還一大票機車全違規, 申訴,成功! 還讓該警員被記申誡一次, 因為該時段車流, 機車根本不可能不走入內側.(當天車流還比下圖更擠)
第三次是二高上, 平鎮回台北, 過了某天橋下(確切是幾公里忘了), 被拍到未與前車保持足夠距離, 但原因是我開內側, 前方一台烏龜車過隧道後突然減速,所以我申訴提出異議, 要求看我前車被拍到的幾張照片判斷車速... 確實看出前車突然從100左右突然降低車速, 警察說其中一張照片有拍到前車的煞車燈亮(她前面一大段根本沒前車了, 不知道突然煞車幹嘛)... 該罰單, 撤銷.
還有一次, 警察沒開單開成... 地點在忠孝東路口往西方向舊SOGO前, 停紅燈時被條子叫旁邊, 說我剛剛開禁行機車道.
我也當場很大聲的故意說給其他停等紅綠燈人聽, "請問警察先生您自己要不看看SOGO前面堵了幾排小黃, 車道才幾線道? 剛剛還有輛公車載完客人馬上斜切出來要搶入直行車道... 您要不是現場示範給民眾看, 這種狀況您警察先生是要怎麼閃, 還可以不會切入內線?" (剛好那天有帶相機, 順勢拿出來對那一堆小黃拍照... ) 警察問我幹嘛, 我也很直接回:警察您要開單是職責, 那民眾也有舉證對罰單申訴權力不是嗎? 我先拍照下來 "證明今天確實是警察放著SOGO前一堆小黃併排不取締, 還開我禁行機車道啊!"
那條子才說: 好啦, 好啦, 你走啦! (他自己才又乖乖地走去那堆小黃那邊趕人)
後來小弟也是照樣投訴交通部, 沒指明哪個員警, 才讓那邊的禁行機車道撤掉一條&規定拍照時一定要拍到外側狀況...
今天這個新聞有梁文傑議員候選人願意出來踢爆, 所以 "台北市交通大隊長方仰寧昨天解釋,之前的確常有警察在橋上偷拍,但十月份起已經跟大安分局溝通,希望在上下班尖峰時間以疏導為主,不要進行偷拍"
第一階段先爭取合理機車生存空間, 單向三線道以下不准劃禁行機車道, 單向四線道以上僅最內側可以劃一線禁行機車道<-- 這樣訴求哪裡又不合理? 若不合理, 為何侯冠群議員還願正面回覆表示非常認同也願支持?!
是的, 很多事情很無力, 但不代表一定是錯的或做不到, 事在人為!!
今天有這麼誇張可以開到2萬6千多件罰單的路段出現, 卻可以完全不反省是否道路設計出錯, 法條不合時宜, 還反過來指責把這個情況轉貼出來的個人... 呵呵, 還真是有意思~
小弟近十年來, 才只被開三次罰單, 兩次申訴成功... 一次是過時效才沒申訴, 又有沒人想過為何? 十年才一次的罰金對小弟影響很多嗎? 小弟又幹嘛沒事弄這吃力不討好的事情...
只因一件很單純的事:我自己開車&騎車, 所以更瞭解&體會目前機車路權的不合理處, 我是申訴成功... 那更多數萬被開單的, 有多少如此幸運或有辦法舉證可以申訴成功? 那些中產階級, 底層騎機車民眾被開一次單的損失有多痛, 版上那些反對小弟的又有幾個可以扣除對小弟個人觀感, 去關心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