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st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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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Totenkopf
哎又來了,違規受罰,怪警察、怪馬路、怪法規,理直氣壯憤憤不平,好像其他人其他車輛都對不起你了,就是不會反躬自省,這算是什麼態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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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法規也有爭議
譬如我上面講的拍照取締可以撐三個月再送達
既然是要維護交通安全
應該要提醒用路人更注意
可是卻技術性的拖稿
我覺得是真有搶錢之嫌
像我是知道後絕不再犯
可是故意延宕也頗為機車
我犯法你抓我我無話可說
可是你自己那邊並不是真的為****通安全而是為了自己荷包或者因為懶等照片滿了才收
執法端也是不公不義
有句名言是不該用大砲來打小鳥
法規其實也有不少盲點
要遇過的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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