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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k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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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k777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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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ornada
現在勞基法已經沒有試用期這回事了,且即使如此,期滿應要補你錢。


很多公司為了規避這點, 改成前3個月簽短期約, 3個月後視表現再簽正式約轉正職,
只能說上有政策, 下有對策.
舊 2010-11-11, 12:39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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