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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人吵架覺得很受傷可以告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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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鬼島-高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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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Toluba
先聲明一點
我不是事主
我只是路過點進去看
只是覺得你這樣回
雙方火氣只會更大
看起來並不像想解決事情...
一點點個人見解
不過也沒差了,反正都進入司法程序了
雙方都加油,很累的
我不是說你是事主,是藉你這串回樓上
所以我不想PO整個內容上來就是這樣,你有看到我們簡訊
的內容還是之前實際面交和電話中和簡訊等其他情況?
畢竟其他人能看到的有限。
2010-11-11, 01:46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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