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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lu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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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引用:
作者53346
事主來了嗎
另外我不覺得我回的有什麼不妥,我起頭很客氣,
但對方的回覆看一看,我覺得那個當下這樣回算客氣了

我上面也有講過,要討論可以但你這樣等於貼不如全部貼上來算了

反正偵察隊已經找我補做筆錄現在進入查IP狀態了,民事調解也再run了
,你要搞成這樣還不敢面對我不跟我主動聯絡,那大家就來花錢處理。

先聲明一點
我不是事主
我只是路過點進去看
只是覺得你這樣回
雙方火氣只會更大
看起來並不像想解決事情...
一點點個人見解

不過也沒差了,反正都進入司法程序了
雙方都加油,很累的
舊 2010-11-11, 01:37 AM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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