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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茂黑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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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10
您的住址: 馬口鐵罐
文章: 58
像這種情形就直接告公然侮辱上法院
何必動手浪費力氣還被批甚至吃官司丟工作

不過就算老師改用直接報警提告教團還是會有另一套說法出來靠邀
總是要趁機打打****行銷一下嘛
舊 2010-11-10, 09:50 PM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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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茂黑瓜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