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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_VE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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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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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沒用到屬於精神科或是超過目前制度所規範的普通一定給藥量~是不會被註記成精神異常患者!!!

有問題就要去看病~不要想太多!!

如果是有醫療保險的問題!

更不用想太多!

因為真的出事醫療保險也會把你挖的一乾二淨!!!
舊 2010-11-10, 12:56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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