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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汙法官判處重罪,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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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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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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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Hunter5832
沒聽過:一審重判,二審對半,三審豬腳麵線嗎?
像這種傢伙,就該連誅九族,所有財產全數充公
看到第三頁,這個最可能正解吧。
一審當然罪大惡極。
隔了十(?)個月之後,當鋒頭過去了,密切關心的人比較少了之後…
二審某幾位查無實據(?)某幾位情有可原(?)…
然後又過了半年,幾乎很多人都不太記得的時候…
三審無罪釋放…
大概就是這樣,這都是慣例了;兩年後你將會很配服我的預測神準無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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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2010-11-10, 12:04 AM #
47
Crazyn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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