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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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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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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unter5832
沒聽過:一審重判,二審對半,三審豬腳麵線嗎?
像這種傢伙,就該連誅九族,所有財產全數充公


看到第三頁,這個最可能正解吧。

一審當然罪大惡極。

隔了十(?)個月之後,當鋒頭過去了,密切關心的人比較少了之後…

二審某幾位查無實據(?)某幾位情有可原(?)…

然後又過了半年,幾乎很多人都不太記得的時候…

三審無罪釋放…

大概就是這樣,這都是慣例了;兩年後你將會很配服我的預測神準無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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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舊 2010-11-10, 12:04 AM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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