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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日嫖客,ID"風俗刑事"散播嫖妓偷拍相片,連續舉發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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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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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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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md21456
其實也不算失敗,要告的話還是可以全告
只是他自己也會怕
並不是說告的越多越爽
以這次為例,原告必須要去被告居所附近開庭
就是告太多全省走透透,他自己要跑一次偵查庭然後在法庭
如果偵查庭那邊有疑問,那原告跟被告又要在出庭一次
然後送上法庭,一次沒完在跑一次.
另外被告是沒辦法請領這些的,只有證人可以
我的意思是
譬如甲告乙
結果法院判決甲輸了
難道乙沒辦法跟甲請領一些出庭或者交通的補償?
那這樣法律的設計很怪
因為他應該設計可以求償才可以避免有些人濫訟
不然倒楣的話每天就跑法院就好了工作也不用做了
2010-11-09, 12:34 AM #
7484
not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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