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ruinousdeity
說真的....我真的不贊同四處宣揚
被告怎樣麻煩問題怎樣大條BALAHBALAH
就是因為這心態導致很多事情
應該可以得到公平正義、能分出黑白的事情
到最後變成蠻橫的人取得利益得到好處
一般人只能忍氣吞聲委曲求全
這對社會風氣來說並不是一件好事
拿這次事件來說
你這說法就等同在告訴所有人
錯的是不懂得高抬貴手的鄉民
而不是立場站不穩膨風吹牛玩了一堆把戲
最後濫訴的陽光走路
對錯弄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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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法院對你我來講 , 或許好像在走廚房 , 不會有困難.
但是別人呢 ?
但我不鼓勵任何人以身試法 , 如此而已 .
你可以臭屁 , 我可以吹牛 , 他可以誇大 .
但沒有需要弄到要上法院 .
當時後大家如果適可而止 , 應該就不會有後續的麻煩事 .
s 自己就曾表示 , 是有些人弄得太過分 (非精確字義) ,
在這串內一直推文 , 才讓他受不了 , 沒有台階下 .
只好走上這一步 .
其實他在這串被修理的很慘 , 鄉民實在不需要在這邊繼續
嘲弄他 , 落井下石 , 也已經得到鄉民要的結果 , 鄉民已經
勝利了 . 所以弄到這樣 , 我實在很不樂見 .
如果是你我被他告 , 那還無傷大雅 , 我們都能應付的過來 ,
但是其他的鄉民呢 ? 受到約談 , 接到地檢署傳票 .
說真的 , 無論心裡有沒有做好準備 , 第一次遇到這種事 ,
總不會很舒坦的 .
網路上能求得什麼公平正義 ?
尤其就是一堆嘴砲的地方 , 你虎爛我說謊 , 哪來什麼好
要求的 .
你主張虛擬id沒有人格權 , 不會被定罪 .
或許結果 真是如此 , 但我希望的則是沒有人要跑司法程序 .
尤其是只為了這種嘴炮 , 太不聰明了 .
ps. 我不是說鄉民錯 , 只是要鄉民不要自己入戲太深 , 被當成事主
, 後續的麻煩是自己要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