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notee
我倒覺得
在這邊的member年紀會比一些討論區稍長
要告或成為被告也較有時間和資源
不會像巴X告的化對方搞不好只是國中生那就搞笑了
我其實也不覺得這叫浪費司法資源
因為大家都有在繳稅(正常情況下)
有時候是應該捍衛一下自己的權利的
只是告人的也要衡量一下是不是值得
我家隔壁一個大叔被車撞斷腿躺了一年對方只願賠三萬
還跩得要死
他就憤而提告
最後拿到約莫三十幾萬
不過他官司是自己打
因為他是無業富人
多的是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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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有很多情況衡量下來即便不值得也會打,
因為你不藉由這種方式討公道,對方只會更跩更囂張
但無奈的是真的自己第一次這樣要告人了才了解到想討個公道有多麻煩
但法治國家想尋求正常程序處理事情就得這樣麻煩
現在看一看也難怪一堆人會尋求私刑解決,如果是無法在正常程序討到
應有的公道,那就更無可厚非了...
PS:剛剛看到他拍賣上的關於我又改叫囂狀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