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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日嫖客,ID"風俗刑事"散播嫖妓偷拍相片,連續舉發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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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d2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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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69
引用:
作者
A ROD
根據大清律例 , 唬人應該不犯法吧
我想你大概推理錯方向了
你從頭到尾多看幾遍,就知道不合邏輯的地方不是一點點
2010-11-07, 11:38 AM #
7432
amd2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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