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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R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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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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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89
引用:
作者ruinousdeity
有個問題就是....
陽光跑路人一直聲稱自己從事法律相關工作
有相當的法律背景跟素養
他提出告訴的對象,基本上都不符合客觀構成要件
以他自稱的經歷....要說不懂這些實在說不過去

因此我會認為他濫訴的行為在主觀上看來有犯罪故意的成分在....
"如果我是被告的話"我會這樣跟檢察官說....
這樣各位應該能意會吧...



是可以有這樣的主張 ..
但能不能說服審判長 , 我想也是一個很大的問題 .
被告的網友 , 後續的發言 , 並未明顯感到恐懼 , 反而是極度嘲諷戲謔 , 嗤之以鼻
, 所以若要說 s 構成恐嚇的話 , 應該也不容易成立 .
就前面有網友說的內容來猜 , 應該是有開過偵查庭了吧 , 檢察官有另外分案調查嗎?
似乎是沒有!

根據大清律例 , 唬人應該不犯法吧


疑 ? 你沒有被告喔 ? 我依稀記得 , 你好像也在 s 說的被告名單中吧 ?(時間有點久,記得不是很清楚了)
那 , 除了營長跟 amd21456 之外 , 還有誰被告的嗎 ?
舊 2010-11-06, 11:14 PM #7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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