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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R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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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8
您的住址: BLM
文章: 89
引用:
作者amd21456
其實S並不需要等待告訴期過
並沒有人會想去告他,一直想要告人的只有他而已

就算是告訴期過,但是S有告人的話
就沒有所謂的告訴期問題
因為檢方已經在偵辦中了
相關事證都可以由原告跟被告提供給檢察官作為偵查的重點


這當然有告訴期的問題 .
相關事證只能幫助你免於被訴 , 你是不能反告回去的 .
我罵你 , 你罵我 , 可以雙方互告 .
我告你 , 你沒告我 , 是你放棄你的告訴權 .


引用:
作者amd21456
感謝回應
另外想請教一下
假如,S對所有的論壇會員聲稱案子已進入地檢署並且是在偵查中,
但是實際如果並未進入地檢署.

那有那些違法的地方?

當時後面對這樣的言論 , 你有覺得恐懼 , 害怕嗎 ?
還是一笑置之 ?

當然啦 , 跟對方說我要告你 , 是稱不上恐嚇的 .
如果說我要打你 , 這才有恐嚇的問題 .
舊 2010-11-06, 05:43 PM #7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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