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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nousde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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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amd21456
這個案子
就我所知道的啦
我講一部份的好了,其他的上法院在說

sunnywalker這次是印了一大堆人的言論,然後請警方看那個言論可以告的
這部份就出了一個很大的法律問題了
因為之前他就宣稱案子已進入地檢署在偵辦中了
為何後面是因為,搞到自己下了台半夜跑去警察局
然後自己去警察局請警察幫他看那幾個言論可以告的,在來做筆錄提告

有誰知道疑點在那邊嗎?

因為不是現行犯
警察只能在職權範圍內對法律條文作解釋
簡單來說,警察的職權範圍內能做的事情僅限於
他去問特定的狀況適用怎樣的法條或者是不適用
而不是他想告某些人,把這些人的言行拿來問警察
問警察看看符不符合構成要件
後者應該要去問律師而不是警察
警察接受這種詢問會有入人於罪的可能
這就違反行政中立了

然後,不要太相信警察的法律素養....
他們只知道個大概,基本上還是常常會出錯
舊 2010-11-06, 02:19 PM #7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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