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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BLUESKYVFX-
我想了一下有點了解前面的大大在講什麼了.
假設去告了.但實際上檢方自己來看資料不是那麼一回事. 被約談人也提出事證去反證誰先有恐嚇之實. 結果就完全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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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是不知道S之前是不是如自己宣稱的一樣常常跑法院啦
只是當有人提告
檢察官當然是要了解整個事情的來龍去脈一下
不可能,光看筆錄內容就直接判一判了吧
而針對所提的資料,如果告訴人有違反法律的地方
當然檢察官也會依職權下去調查的吧
所以只要跟本案相關的,有違法的地方
都可以提供給檢察官做為偵查的參考
所以要告人的,千萬要先刮好自己的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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