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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鬼島-高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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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悠遊網客
如果最後沒告成,就很划不來.浪費時間和金錢不說,還削面子.三思啊.
桃園地方法院地檢署有免費律師諮詢服務,問這邊的律師可能比較好一點,如果官司打贏的機率不高,就算了吧,退一步海闊天空.


我目前是在網路上有擷取到
"能夠在網路平台這種公開場合對不特定多數對象,提供對我造成損害的事證"
才進行刑事提告的,民事調解那部分要先等調解委員會通知...

其實你講的我都有想過,但對方就是賭這種小事我不敢、沒種一直請我盡量去告沒在怕,所以我就接受邀請了

在這邊也特別感謝"DavidYou"和"uno"網友的祝福,能圓滿解決最好,
不然對方不和解硬要打的話我也不怕打輸被關就是了
舊 2010-11-05, 04:48 P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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