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旅日嫖客,ID"風俗刑事"散播嫖妓偷拍相片,連續舉發處
瀏覽單個文章
53346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鬼島-高譚市
文章: 5,987
引用:
作者
amd21456
不用反告阿
只要提供證據跟相關事證給檢察官做為偵辦參考就可以了
所以是樓主真的有對這串網友提告,
然後不用理他只要提供相關證據就好
怎麼覺得當被告比較輕鬆
不用反告,只要提供證據就能讓對方自爆了
2010-11-05, 11:02 AM #
7362
53346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53346
查詢53346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53346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