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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46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鬼島-高譚市
文章: 5,987
引用:
作者firmware
我發誓...........我看完這篇才知道, 在台灣酒駕撞死人是這麼輕微的罪

而且還是累犯

看來台灣不只是姦殺犯的天堂, 也是刑事犯的天堂


你當鬼島名號叫假的啊

公然侮辱可以判賠70萬...
恩!
罵罵人比燒殺擄掠、酒駕撞死人還貴!
所以以後大家想殺人記得,先喝酒在去撞會比較輕
     
      
舊 2010-11-05, 12:42 A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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