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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銳討債涉妨害自由 法院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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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hdenn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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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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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42
[只是在一旁晃來晃去,並沒有辱罵、也沒有動手脅迫被害人簽本票,獲判無罪。]
在一旁晃來晃去,就足以對被害人造成心理的威脅,這樣居然可以判無罪?
2010-11-04, 07:47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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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hdenn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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