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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hdennis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7
您的住址: 最亂的都市
文章: 342
[只是在一旁晃來晃去,並沒有辱罵、也沒有動手脅迫被害人簽本票,獲判無罪。]

在一旁晃來晃去,就足以對被害人造成心理的威脅,這樣居然可以判無罪?
舊 2010-11-04, 07:47 A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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