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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nousde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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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nousdeity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lkk1234567
以單純的交易而言
買方同意賣方的價格
並且刷卡支付貨價
買方的義務已經完備

網站收了人家的信用卡資訊
並且還到銀行確認授權
這樣就是等於確認客人已經付錢了
所以才會有這樣的爭議出現

再說該網站本身網頁標價
一天到晚都訂一個較高的定價
然後再來一個線上優惠折扣
客人哪一個有能力可以判斷今天的折扣優惠應該是多少

所以
這種情形就如同前面大大所述168元變成16元
但是店員還是把16元給收了進來
要拿東西出貨時才說不願意

題外話
同一時期,良興的網路商店是真的標錯價
好像是17500的小筆電標成 1750元
一樣引起搶訂,當然也是線上信用卡結帳
結果良興雖然不出貨
但是良興卻依一般商業買賣慣例處理
良興將已收的 1750 視同訂金(或已付款)退回之外
再賠 3500 的樣子 (詳細數字忘記了)
所以螢幕跟筆電的網購鬧得風風雨雨,還被北市罰錢
良興不只不必出貨
還讓人有 &...

對....要找會出貨的買....
蘋果電腦不就乖乖出貨了?
同樣的市場、同樣出包.....為什麼有人可以無事度過建立正面形象
有人要搞到被告上法院、講到買東西不照價出貨的
人人都會想到他?這是誰的問題?
舊 2010-11-04, 03:27 AM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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