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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p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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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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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酢醬麵
千萬別迫於人情,壓力簽下任何文件.

從前離職時,協理淚眼汪汪求著說:部門離職人數太多,
他對上頭不好交代.要所有人改留職停薪.

半年後接到總公司通知,若不立即復職或親自回去辦理辭職
,將予以嚴懲.

嗤之以鼻,沒理會,隔不久收到通知,已被公司旗下所有企業
列入黑名單,終身永不錄用.

當時好想回去殺了那位協理,從沒想過予人為善,反而卻被陷害.

其實也沒什麼好氣的呀你就去辦離職呀
你應該知道留職停薪跟離職是不一樣的
你要答應他就要做到
往好的方面想找不到好的工作或新工作不適應還可以回去
舊 2010-11-03, 05:11 PM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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