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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 國民年金 爭議 XDD
爭議
權責不清
由於國民年金納保(欠費、補發繳費單、電子帳單)和各種給付等權力,都屬於勞保局國民年金業務處所掌握。勞保局地方辦事處和地方政府的國民年金審核員,因無直接電腦連線,除了國民年金遊戲規則外,諸如:補發繳費單、繳費單金額錯誤、溢繳保費退費、給付申請...等,作業細節的部份無法當着民眾的面前給予行政處分。造成民眾對於地方政府國民年金辦事人員,留下辦事不力、推卸責任、行政無效率的不良的印象。
擾民不便利
國民年金開辦之後,原屬於地方政府承辦之老年年金給付、原住民津貼及敬老津貼等業務,全部移交給台北市的勞保總局國民年金業務處。由於國民年金業務處,並不會主動通知符合申請資格之民眾前往申請,再加上申請書須申請人事先自行至勞保局網站下載後打印,或親自至勞保局各地辦事處索取,後直接向台北市的勞保總局國民年金業務處,而非地方政府。讓許多不會使用電腦網絡及電話通訊器材之偏遠地區老年人求助無門,批評申請手續不便利擾民。
失業稅
由於國民年金保險的對象是25歲以上65歲以下無軍公教勞農保的人,此與失業人口有很大的重複性,因此國民年金從開辦之日起,就一直被失業民眾詬病為政府向人民徵收失業稅。
剝削替代役男
由於年滿25歲之中華民國替代役男如同義務役士兵一般,都具有被國家強制徵召而不能工作之特性,但是卻因為沒有現役軍人身分無法參加軍人保險,所以通通都是國民年金保險的納保對象,甚至保費還需要自掏腰包繳納,政府沒有一毛錢的補助,不像軍人保險是由政府買單。造成替代役男不滿幾乎沒有薪資還要被剝削,數次透過媒體向內政部陳情抗議。
僑胞變成啃老族
由於國民年金並不像全民健保有旅居國外之民眾,可以辦理暫時停保的制度。即使是長期居住在國外之國民,只要戶籍沒有被戶政機關除戶,符合國民年金納保資格,就會強迫收到國保繳費單。造成居住在台灣之年邁之雙親,要幫旅居國外賺錢之子女繳費的啃老現象。或是居住在國內之在學子女,要強迫幫旅居在國外賺錢之父母繳費之孝子現象。後者尚合乎人情義理,前者違反人之常情。使的許多居住於國內之僑胞父母,痛批:「國外子女翅膀硬了都不回老家看看,爲什麼還要幫他繳年金?」、「子女在國外賺錢又不會拿回家,父母怎好意思跟子女伸手拿錢,只能自掏腰包買單認帳。」、「幫繳覺得子女不孝、不繳又感覺捨不得。」、「子女到時領到老年年金,不但不知道是自己應該負擔的義務,反而以為是父母送他的遺產!」,這是破壞家庭倫理、製造家庭糾紛的愚蠢政策。
怨偶製造者
國民年金是屬於柔性強制加保,基本上欠費除了加計利息之外,並不會像健保一樣強制執行。惟獨一種情況例外,夫妻具有連帶幫對方納保費之義務。如果一方有積欠保費之情況,勞保局國民年金業務處會對另一方處以罰鍰和強制執行。如此常讓人詬病為製造夫妻之間的矛盾,怨偶會故意欠費報復對方,是造成結婚率下滑的助手、離婚率上升的推手、家庭革命的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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