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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nan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桃園VS台北
文章: 421
引用:
作者MichaelLee
我想認真看待和計較不一樣的
而且雖然是小錢,班代與總務仍有職責要公布帳目與保留相關收據
有沒有好好利用是一回事,至少要公開透明


我就聽過班代搞小團體出去吃喝報班費的狀況
用到錢不夠還再跟班上又收一次
還是研究所的.....( =_=)
舊 2010-11-03, 12:35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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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nan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