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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銳妨害自由案 獲判無罪 法官認定無恫嚇討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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厝漢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9
您的住址: 厝漢當然是龜在厝裡
文章: 223
引用:
作者
GeorgeKK
有什麼好查的,基本上中華民國的法官是屬於服務業~~
我看不是吧,是"超有"良心事業~~~~~~~
引用:
作者
R423
坐牢吧妳...林北繳稅就是要看這種犯法的人進去撿肥皂的...
哈哈 我想也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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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你努力,都不一定會成功的世界~~~~~~~~~
2010-11-02, 06:04 PM #
33
厝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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