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嵐..
不一定是入錯行
主管與老闆經營公司的理念有很大的關係
nice的還是有的,雖然少,但真的敢找、肯找,會找到的
不建議,直接離職。
彼不仁、我不義。厚著臉皮,邊上班邊找、該面試請假時,在當天直接殺電話去公司請假(做成緊急又不容易落人口實的事件與理由)
平常在上班時間時,留點精力給自己,等到下班時間到了,混一點時間再走但不用像以前那樣認真。
下了班之後才是人生的開始
做好心理準備(被挖損、被罵、被質疑)之後,臉黑皮厚
以時間與臉皮換取空間(找其它工作的空間)
畢竟若離職,就變成「待業」,這樣子,若不是一個意志力很高的人,很容易被其它事分心(連起床時間都不固定了)、還得承受巨大的心理壓力
在面試時,籌碼也會少了很多、人家看面試者上份工作只待三個月,不管您怎麼說,對方也會存在合理懷疑(這傢伙是不是草莓啊)在「理不直氣不壯」的情況下,說話就會少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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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請問,如果要離職的話,公司規定說要一個月前提出。
這是正常的嗎?有任何法律規定之類的嗎?
如果說是騎驢找馬,當遇到喜歡的工作,對方也打算錄用你。但是,礙於目前工作要一個月後才能離職,而新公司沒辦法等你一個月,這樣不是很可惜?
所以大家的做法是?
因為本身沒經驗不知該如何是好,想聽聽各位的經驗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