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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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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嵐..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9
您的住址: 我在這有百合香
文章: 128
引用:
作者alv
今年八月進去高雄某公司後,撑到現在剛滿三個月,每月五號發上個月薪水,如果現在提辭職該注意什麼事項以保障自己權益,11月有來的那幾天薪水拿的到嗎?
感恩

PS.寫程式真不是人幹的


正式的有親切的人會待會回答您

我只提供您一個意見:「有看上公司的正妹的,快要msn、快要電話!」

無欲則剛

反正不說白不說、說了還有一起蓋棉被的可能
舊 2010-11-02, 03:07 PM #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嵐..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