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torochen
起訴指出,陳銳去年11月23日在北市忠孝東路「戰略高手」網咖,巧遇欠賭債未還的下線小組頭黃俊淇,陳銳與友人林冠言上前向被害人追討10萬餘元債務,兩人辱罵、拉扯黃並限制他行動,強迫黃簽下6萬元本票償還賭債,陳、林被依妨害自由罪起訴。
台北地院法官審理時,傳喚當時在場的目擊者,目擊者證稱,陳銳雖在場晃來晃去,但並未辱罵被害人,也沒動手脅迫被害人簽本票,因此昨判決陳銳無罪,同案被告林冠言因避居海外,昨未一起宣判。此案開庭時,陳銳積極為己辯護,頻頻提醒律師要詰問證人什麼問題,自己也一連問了證人「當時有沒有人不讓黃離開」等問題,展現強烈辯護企圖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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