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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閘蟹
但今天, 樓主的老婆都幫樓主生了那麼白白胖胖的兒子, 養到那麼大, 樓主的老婆都跟著樓主, 年華老去, 老婆不等於女友耶...那是身份證註冊上自己的家人耶!那是"牽手"耶...跟了你那麼久,孩子都幫你生了,只是偶爾想要吃一頓好的,偶爾想去個地方玩,就算你偶爾付個幾千塊讓她開心一下,真的都不為過啊....她為這個家的付出,難道都不值得偶爾對她好一點,就因為她是在家做家事帶小孩,所以沒有"真的賺錢", 都是在花你的錢嗎??
說實話,我不是很了解樓主發這篇文的心態,如果是我推測的話,那我會覺得當樓主的老婆真的有點可憐,什麼是老媽子還是免費保姆啊?什麼是沒有真的賺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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