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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osbye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388
除了上面提到的扶養證明以外
建議你有關於兩位老人家的扶養費用都要作帳(發票、醫院、銀行帳戶支出明細什麼的能留就留)
不然以後遺產問題又要搞的人仰馬翻(基本上除非老人家有意願,不然正常人都不會請他們寫好遺囑的)
再來就是戶籍要遷,基本上同住這點就已經是很有利的証明了(申報的時候不是要附戶籍謄本影本?)
別人先報你不用管,也不用走法律途徑(想要教訓對方的話去問律師看看吧)
重複申報會被核准的是有證明文件的那方,沒有的會被要求補稅
所以你只要證明你有扶養之實就可以了

我自己家裡也是有這問題,平常一毛錢都沒給也沒出力,還敢跟我說給一個名額讓他報扶養
然後說他報的效益會比較高,EO4~關我屁事?

還有你的標題已經涉及毀謗,建議你以後說話想清楚一點,這裡超過10分鐘可是不能改文章的
你的問題應該是扶養申報問題,跟吞錢完全無關
對方節稅款不等於你的退稅錢,家裡收入這麼高,頭腦應該要更冷靜清楚吧?

時代不同啦~現在是"法治社會"
凡事講求的是證據,不是合不合理、是不是事實
就算你真的殺了10個人,沒證據就是沒事
所以多留點證據,包含與對方電話的錄音...
舊 2010-10-29, 09:04 A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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