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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butter-cat
先打電話問核定綜所通知書承辦,若真實扶養人確實是你母親。
又因為已無行為力人,那應該有法定代理人吧!得確認一下
若要出示扶養證明或由被扶養本人出具的話,那應該由誰具書
切結。此外若為長期扶養可能的話,健保應該掛在你母親或父親
的眷屬底下,或許也可以當作扶養事實之證明。及所以上醫院
拿藥之類的收據,證明由你們負責日常生活起居照顧之事實。
還有明年五月一日要申報,就12點前坐在電腦前資料打好~
一到5/1日凌晨馬上申報~ 你就贏了。
說真的,國稅局不太會很介入這種家務事,幫你改就是換台北那
個要補稅,只能去讓納稅人去自行協調。常遇到客戶補稅都是因為
長輩被親人拿去申報。今年廠商打來說抱歉~他岳母被申報走,對
於有提醒我要替她提早申報,感到不好意思。就跟她說:沒關係
明年我幫你午夜12點一過就申報~ 跟他拚了 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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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您的回覆~
但似乎看來,沒有任何的法條民法有站在撫養的這邊!!
實在有點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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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都在跟學生打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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