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蠻奇怪的.....
申報扶養人的順位,樓主的母親應優於外孫女,除非申報扶養人是你舅舅,那才要看後續的情況
我自己也遇過類似的情況,我是二姊私下自己申報我母親,國稅局並不管戶籍或同居的問題,只回答我:我和姐姐是同順位,所以補報是由電腦決定的=.=。。。。。後來國稅局告知出示扶養証明,只要上面有我母親的簽名,內容隨便即可∼
但樓主的外祖母如果是禁治產人,建議直接問國稅局
1。申報順位,您母親應優於外孫女,為何是您母親要補稅
2。如果實務上是您母親在扶養外祖母時,而外祖母本身是禁治產人時,如何解決
然後,記得問該位承辦人是誰,資料備好,找同一位承辦人就可以了∼相關經驗分享,希望對您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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