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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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arrychen
"希特勒在獄中口述完成《我的奮鬥》,表達自己“日耳曼民族凌駕于其他一切民族之上”的思想。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后,德國政府禁止出版這本書。而且,除出于教育或研究目的,其他納粹標誌在德國也被禁止複製。"
照各位這種觀點 那麼德國一定是個沒有出版自由的國家囉?
自由一定可以無限上綱 以嘲笑別人的痛苦來顯示自己個性上的惡劣?
當法律不能保護人民的感情 自然會有其他的方式替代
非法的正義就不是正義嗎? 我想這也人言言殊
別假道學了 真的 如果這個大學生在我面前出現
不把牠打到不像人 我就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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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的以為德國禁止納粹標誌、書籍是沒有法源依據的?出版自由本來就不是說讓妳出版就出版,還是要審核。沒有一個國家有完全的出版自由OK? 這樣書局不就大部分都不正經書? 這種議題本來就不能扯到德國的審核制度。
現在說的是沒有法源依據的【正義】,非法正義本來就不是正義。
白目是可惡但不是罪,網友憑什麼用非法手段去搞別人?